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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歲的華裔大學生王雁南(Alexander Yan-nan Wang,音譯),涉嫌於去年持瑞士軍刀等違禁品進入川普大廈,被控非法持有武器(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Weapon)、刀具(possession of an illegal knife)及手銬(possession of handcuffs)等罪名,27日在曼哈頓刑事法庭被法官裁定罪名成立,判處入獄30平鎮通水管天及一年庭外監管,當日即被送往服刑。

王雁南是紐約市立大學勃魯克學院(Baruch College)二年級學生,去年12月12日總統大選前夕,他攜帶一把瑞士軍刀、一根兩米長的繩索、一隻水槍、一個手電筒和一個筆記本電腦的背包,進入位於曼哈頓第五大道的川普大廈。

助理檢察官伯恩鮑姆(Adam Birnbaum)27日在法庭上表示,該繩索可纏繞他人的脖子將別人絞殺。王將大量暴力視頻命名為「虐待狂的資料庫」,儲存在自己的手提電腦中。

法官史蒂文?斯塔辛格(Steven Statsinger)認為王持有危險易燃品證據不足,撤銷這一項控罪。王雁南的律師Naila Siddiqui則辯稱,王雁南並八德通水管「未攜帶任何非法物品進入川普大廈」。

斯塔辛格表示,該案件比定罪本身嚴肅得多,「我十分關切被告是地板施工如何獲得這些危險物品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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